转让定价:未提供主体文档的罚款
最近,作为IGC(国际公司集团)一部分的俄罗斯公司收到向俄罗斯税务当局提交全球文件(主文件)的要求的情况更加频繁(特别是在编制转让价格申报或转让文件的情况下)。
主体文档须自监管机关提出要求之日起3个月内提交。文档须以俄文编制。
在报告年度结束后,不得早于12个月,也不得晚于36个月要求主文件(因此,对于2020年的文件,时间为01.01.2022至31.12.2024年)。 证件必须符合该条的要求。《俄罗斯联邦税法》第105.16-4条的规定。
违反”俄罗斯联邦税法”税收管理规范——纳税人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俄罗斯联邦税法第129.11条第2款全球文献 — — 可能随后罚款10万卢布。
同时,从2020年开始,在前期(即所谓的2017-2019年过渡期)不实施税收制裁时适用的豁免不再有效. 从2020报告年度开始,对未按规定应税务机关要求提供主档案的,可以向公司全额追缴罚款.
为了在收到请求时及时向税务当局提供这一信息,我们建议参加IGC的俄罗斯公司:
- 请母公司提前提供全球文件,
- 检查其是否符合《俄罗斯联邦税法》第105.16-4条的规定,并在必要时予以补充;
- 如适用,将全球文件译成俄文。
专家评论
Evgenia Chernova, SWILAR项目经理:监管机关并非有权要求每一家作为跨国企业集团成员的纳税人提交主体文档。 提供主文档的义务标准与集团总收入的某些限制有关。 限额取决于母公司的居住国。
如果您对是否有必要为您公司提交全球文件有任何疑问,SWILAR专家将给出一个合格的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