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货币重估和汇兑差额核算.
在卢布高度波动的情况下,汇率差异的核算问题变得特别重要。 汇兑差额造成的损失或收益对净利润有重大贡献,但母公司和子公司并不总是平等理解。
为方便起见,我们总结了RAS下的主要会计和税务会计方法,并与现行国际汇报标准进行了比较。
有外币账户和与外国对应方交易的公司需要重新估价以外币或常规单位计价的资产/负债,并在重估日计算汇兑差额.
如果一项资产或负债的数额以货币确定并以卢布结算,则以约定计价单位表示。
会计中汇率差异的反映
会计条例“以外币计值的资产和负债的核算”(PBU 3/2006)
以下是处理以外币或常规单位计价的资产/负债的一般算法:
- 资产/负债按确认日的现行比率列报。
- 在以后的会计中,货币和非货币项目以不同方式得到考虑:
| 货币 | 非货币 |
| 现金资源 | 库存。 |
| 应收账款 | 固定资产 |
| 应付账款 | 无形资产 |
| 贷款。 | 投资 |
| 按报告日现行费率重新计算 | 不再折算。 |
汇兑差额必须计入某一日期的收入或支出:
- 在所有权转移日与付款日中较晚的一日;
- 最早的日期—-报告日期,终止确认日期;
- 以货币预付的金额,按预付金额转账之日的汇率折算为卢布(仅按预付金额计算).
汇率差额的税务核算
自2015年起,税务核算开始接近会计核算. 金额差异的概念被废除,今天所有差异都被认为是汇率. 主要管理文章:
- 《俄罗斯联邦税法》第250条第11款对以非销售收入及费用形式确认汇兑差额作了规定;
- 《俄罗斯联邦税法》第271条规定了应计法确认收入的程序;
- 费用确认程序-俄罗斯联邦税法第272条。
为所得税目的对汇兑差额进行核算完全符合核算。
自2011年10月1日起,”俄罗斯联邦税法”第153条新增了第4款,根据该款,计算增值税的税基确定在货物发运日(工程的履行,服务提供,产权的转移),同日货币折算为卢布.
因此,最终支付日期(正负)增值税的差额不计算。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下的会计
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于2015年11月和财政部于2019年1月分别公布了外汇汇率变动的影响。
根据《国际会计准则第21号》计算汇率差值的一般方法与PBU 3/2006所述方法并无不同,汇率核算上只有差异。
如果俄罗斯会计准则毫不含糊地将汇率解释为俄罗斯联邦中央银行在重新计算之日表明的汇率,那么《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提供了更广泛的汇率范围。
应付账款和其他负债按重新计算之日的出售率重报,包括账户货币余额在内的所有资产按购买率重报。
如果销售率和购买率没有多大差异,那么您可以使用平均率(即时率).
但您需要记住,汇率选择应保持一致:要么始终使用即期汇率,要么始终使用买入及卖出汇率。 决定必须记录在公司的会计政策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