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租赁(租赁)交易的税务会计变动
2021年11月29日,通过第382-ФЗ号联邦法律,修改了融资租赁业务的税务核算规则。
影响财产税计算的变化 — — 第382-FZ号法律第49段修正《俄罗斯联邦税法》第30章第378条,即租赁财产的税费,包括融资租赁协议(租赁),由出租人(出租人)支付。
影响所得税计算的变化:
- 第382-FZ号法律(第21段)将第10款排除在外。258 NC RF允许承租人或出租人根据协议条款在资产负债表上记账的租赁/租赁财产折旧。
也就是说,2022年的承租人(承租人)将不再能够像以前那样在税务会计中折旧租赁标的,如果承租人在其资产负债表中考虑到租赁财产 — — 随着变更,税务会计中的租赁标的将被视为只能从出租人那里折旧;
- 通过的法律第23段还从如何确认租赁合同下的费用的角度修改了所得税的计算程序(《俄罗斯联邦税法》第264条第1款第10项):将租赁物品的赎回价值列入协议条款下的付款,在合同结束后根据销售合同成为承租人的财产时,将租赁付款计入成本减去赎回价值;
第382-ФЗ号联邦法律生效后,运输税的税务核算方式不变。
联邦法律于2022年1月1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