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的变化概览
俄罗斯总统令2023年8月8日第585号中止了与不友好国家的税务条约的某些规定。
该总统令列出了38项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并明确了其中暂停适用的具体条款。
该法令自公布之时起生效,因此从2023年8月8日起,有关避免双重征税的条款的某些规定将不适用.
对外国子公司的主要后果包括:
- 俄罗斯联邦对这些国家的特许权使用费将按20%的税率征税,而不是以前适用的优惠零税率。
- 红利税将为15%,而不是以前使用的5%-10%。
此外,非居民的法律实体和个人正在等待增加俄罗斯联邦的收入税额(例如存款利息、债券券)。
影响法令通过的其他内容:
- 国际运输服务合同规定的税收
- 货运代理合同项下的税收
- 在俄罗斯出售财产/股票等税收。
- 对总公司向常设机构转移费用等征税.
该法令的通过对个人的就业影响较小 — — 有关雇用收入的规定被中止,但保留了对雇用俄罗斯联邦居民的收入征收俄罗斯个人所得税的抵消税的可能性,因为国外收入的税率往往高于俄罗斯。 对远程工作雇员的税收也没有任何影响,他们的个人所得税税率定为13-15%,无论居民身份如何。
同时,现行协定的部分条款仍然有效——消除双重征税(抵消税收的可能性)、国家间信息交流、共同协议程序。
俄罗斯联邦政府援引《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第60条作为中止的法律依据。
对企业的全部后果尚待评估——该法令规定指示政府向杜马提交联邦法律草案. 随后还将对有关部门作出更详细的解释。
8月11日,明芬发表第一篇解释关于收养问题法令在以利息形式向位于不友好国家的出口信贷机构和银行支付收入时,扣缴义务人有权继续不按来源计算或扣缴所得税(条件是这类外国组织(机构)对收到的收入拥有实际权利)。
俄罗斯联邦税法的相关修正案计划在2023年国家杜马秋季会议期间通过。
缔结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的各国对暂停适用协定的反应
迄今为止,与俄罗斯缔结的国际条约被单方面中止的大多数国家都避免采取官方行动和发表评论。 然而,企业界期望得到一种反应,这种反应应该是反射出来的。
我们以前写过丹麦已启动中止协定,随后相应中止说明2023年6月19日,第27/23号被俄罗斯联邦政府接收,因此公约从2024年1月1日起停止适用.
日本政府对俄罗斯暂停与部分国家的税收协定表示遗憾,并于2023年8月9日通过外交渠道提出抗议,要求撤销这些新措施。
我们正在关注事态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