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一税务账户
2022年7月14日,第263-ФЗ号《关于修改〈俄罗斯联邦税法典〉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的联邦法律》正式公布。
此次改革的主要内容是引入单一税务账户、统一税款缴纳的概念,以及新的税款征管方式。
新规则自2023年1月1日起生效,所有纳税人均须适用。
凡负有纳税、缴费、社会保险缴费和(或)代扣代缴义务的个人与组织,均设立单一税务账户。
各项税款、社会保险费及其他应付款项将合并为对税务机关的综合缴纳义务。税务机关根据已提交的纳税申报表、更正申报表、税费及预缴税款和社会保险费计算金额通知,以及税务机关作出的决定,在缴款人的单一税务账户中记录应缴总额。
该法律统一了纳税申报表及通知的提交日期,即报告月份次月25日;按季度申报的税种,提交日期为报告季度结束后次月25日。
| 税种或缴费项目 | 新日期 | 原日期 |
|---|---|---|
| 社会保险费 | 15 | 25 |
| 消费税 | 15, 25 | 25 |
| 增值税 | 25 | 25 |
| 企业所得税 | 28 | 25 |
| 矿产资源开采税 | 30 | 25 |
| 财产税 | 30 | 25 |
同时,统一税款的缴纳日期也作了统一规定。
| 税种或缴费项目 | 新日期 | 原日期 |
|---|---|---|
| 社会保险费 | 15 | 28 |
| 消费税 | 25 | 28 |
| 增值税 | 25 | 28 |
| 矿产资源开采税 | 25 | 28 |
| 企业所得税 | 28 | 28 |
| 财产税 | 30 | 28 |
| 土地税 | 30 | 28 |
| 交通运输税 | 30 | 28 |
| 个人所得税 | 30 | 28 |
俄罗斯联邦税务局在其官方网站介绍了新征管方式的优势:
- 一笔付款,仅需填写两项信息:纳税人识别号及付款金额;
- 每月一个统一缴款日期;
- 整个单一税务账户仅有一个净余额;
- 一天内发出退税指令;
- 向银行发送一份追缴文件;
- 一天内解除账户冻结。
我们将在后续专题中继续介绍新制度的实务问题。
第一项实务建议:在2023年1月1日之前,就所有税款、社会保险费及其他款项与联邦税务局进行核对,逐项明确欠缴及多缴情况,并申请退回可以退还的全部多缴款项。转入单一税务账户后,证明各项原有余额的依据可能不再清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