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问题:C类专用账户的使用特点
俄罗斯中央银行(以下简称中央银行)最近提供了解释C类特别账户的工作。
“С”型专用账户由俄罗斯联邦总统2022年3月5日第95号令《关于履行对部分外国债权人义务的临时程序》(以下简称“第95号令”)于2022年3月5日引入。 法令73715.09.2022还对向外国公司付款的实施施加了额外限制,特别是我们正在谈论向清算或减少核定资本参与人付款的问题(2022年10月15日生效)。
在我们的审查中,我们收集了对最经常收到的关于特别帐户的工作规则问题的答复。
为何种目的必须开设C类特别账户:
在“不友好”的外国对应方之前的日历月内超过1 000万卢布(或等值外币)的付款,以及“友好”外国债权人,如果2022年3月1日之后不友好的外国债权人(第95号法令第8段)就下列事项向其转让债务的债权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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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对贷款的总义务(包括偿还贷款和利息)以及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息/利润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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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公司的信贷、贷款和金融工具(包括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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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作为衍生金融工具的已订立合同规定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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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不友好”的个人购买房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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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居民支付与减少核定资本、清算有关的资金,或在居民法律实体的破产程序框架内(或持有许可证 — — 2022年9月15日第737号法令)。
C类账户由谁、在何处和以何种货币开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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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C”类账户外国债权人的名义向信贷机构提出申请的,由居民寄出,而不需要签订银行账户协议.
外国债权人不能主动开立C账户。俄罗斯银行的信从06.04.2022 No 019-12-4/2759。 -
C类账户以卢布记账,不以外币开立,不得在外国信贷机构设立(第95号令第3款及第5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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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开立的银行账户不适合作为”C”类账户使用,但可以使用以外国债权人名义开立的证券托管账户,但这些账户须在2022年3月24日之前以该外国债权人的名义开立。
在不需要特别账户的情况下:
- 第95号法令第1款所述债务人对所有外国债权人的所有债务总额在一个日历月不超过1 000万卢布,或等值外币(按有关日历月1日俄罗斯银行的官方汇率计算)或已取得政府委员会许可的,不使用“C”类账户。
- 如果第95号法令规定的义务向不属于“非友好”类别的主体履行(条件是最终受益者是俄罗斯联邦、其法律实体或个人,并以适当方式向税务当局披露这一信息)。
使用 C 类账户时允许什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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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可使用“C”类账户,该账户应一名居民的请求向非居民开放,以履行其他居民对同一非居民的义务,而不开新的C类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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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非居民在另一家银行开立的“С”型账户转账,该银行可以与居民使用的银行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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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一个信贷机构的“不友好”国家为非居民法律实体开设的“C”类账户转至在另一个信贷机构开设的同一法律实体的“C”类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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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居民使用多个”C”类银行账户承担不同债务(合同,产品),偏向一个非居民或者使用一个”C”类账户,没有限制.
C类账户的限制和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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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以外国债权人名义开立的“C”类账户中的资金,从贷记账户之时起,直到与外国债权人达成协议为止,均属于外国债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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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立 ” C ” 类账户的银行不能单方面关闭该银行账户,以外国债权人未提出申请为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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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无权处置或要求从”C”类银行账户退还资金,但错误记入”C”类账户的除外;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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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从“C”类银行账户向非居民的另一个银行账户(在俄罗斯联邦境内和境外开设)转移资金目前是不可能的(未经许可)。
“С”型专用账户中的资金可用于哪些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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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应付预算的税款、关税、费用和其他强制性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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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于购买联邦贷款债券的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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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经许可,以俄罗斯联邦货币向非居民的结算账户转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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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执行许可证规定的其他业务时进行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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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经授权的银行支付佣金,为该账户提供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