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变化:企业会议的召开规则
尊敬的女士们、先生们:
我们向您介绍即将实施的公司法变化。2024年8月8日第287-ФЗ号联邦法律引入的重要修订将于2025年3月1日生效。部分修订涉及有限责任公司,调整了股东大会的召开规则及相关术语。新规则尤其适用于审议2024年度经营结果的年度股东大会。
主要变化包括:
- “股东大会”这一表述改为“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及“为作出股东大会决议而举行的会议或非现场投票”。
- 仅在公司未设董事会(俄罗斯法语境下亦称监督委员会)时,才选举会议主持人;已设董事会的,由董事长主持。
- 股东大会可采用会议(包括远程参会)、非现场投票(包括电子选票),或会议与非现场投票相结合的形式。
- 远程参会通过电子或技术手段进行;可以允许股东到会议地点现场参会,也可以不设实体会场;已登记人员可观看网络直播,公司须应股东要求提供直播录像的访问权限。
- 章程规定的情形下,或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可采用会议与非现场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并可在此类会议上批准年度报告及年度会计(财务)报表。
- 新增条款专门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大会会议记录的编制与内容;会议记录不再需要会议秘书签字。
此外,法律明确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的决策程序。董事会是章程规定设立时形成的监督机构,可通过会议(包括远程参会)或非现场投票作出决议。远程会议既可允许成员到现场,也可不设实体会场。除章程规定更高人数要求外,作出决议的法定人数不得少于已选举董事会成员的二分之一。会议可与非现场投票结合。会议或非现场投票的记录应在会议结束或董事提交文件的接收期结束后三个日历日内编制。
我们乐意解答您有关上述变化的问题。